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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V”此前曾多次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一审判决有输有赢,律师解读

2026-07-15 20:19 来源:极目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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极目新闻记者 刘毅

据央广网7月14日报道,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将于2026年7月16日公开审理一起涉及路易威登的商标行政纠纷案。原告为路易威登马利蒂,被告为国家知识产权局,黄民耀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路易威登马利蒂也是此前起诉茉莉奶白商标侵权案的原告。

法院公告

7月15日,极目新闻记者在人民法院公告网上看到北京知识产权法院关于此案的公告,公告在5月27日发出。

另据央广网综合北京日报、南方都市报等媒体的报道,公开资料显示,自然人黄民耀申请注册商标后,“LV”针对该商标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异议、无效宣告申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裁定,未支持“LV”的主张。“LV”不服这份行政裁定,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诉讼。工商资料显示,黄民耀为广东汕头服装经营者,名下关联两家已吊销的制衣企业。黄民耀申请注册有多个商标,其中有形似四叶草的商标。

极目新闻记者查询裁判文书网发现,路易威登马利蒂曾多次起诉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在公布的行政判决书显示,路易威登马利蒂的诉讼请求在一审中有的获得支持,有的则被驳回。

北京罗杰律师事务所张欢律师告诉极目新闻记者,这是一起商标授权确权行政诉讼案。按照《商标法》规定,任何企业、个体工商户都可以基于生产经营活动需要,向国家知识产权局申请商标,其中个体工商户可以用经营者作为申请人,如果商标申请被驳回,还可以申请复审。商标通过审查以后进行初审公告,公告期间,异议方可以对该商标提起异议,无人提出异议的,商标就注册成功。即使商标注册以后,如果有人认为商标存在不应当注册的情况,可以在符合法定条件的情况下提起无效宣告,或者一件商标连续三年停止使用,任何人也都可以提起撤销该商标的申请。

张欢律师介绍,以上这些程序,都由申请人或异议方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起,国家知识产权局作出决定、裁定以后,如果对其不服,可以向北京知识产权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被告是国家知识产权局。除了商标驳回申请的复审以外,其他行政程序都有被申请人,应在诉讼案件中被列为第三人。任何商标案件中的当事人都可以起诉国家知识产权局。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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