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信网-财信中国

评职称,“经费需几百万至一两千万”

2026-07-12 21:21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微信公众号

分享
链接已复制

中国新闻周刊消息,“100万(元)的横向课题,有没有老师需要?”日前,深圳百润洪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员工林某在小红书App上如此推介。

林某所述横向课题即横向科研项目,是指由外单位提供资助的科学研究项目,主要包括地方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的委托或资助项目。

作为科研项目中介,林某自称提供的课题多是虚假的,今年成功办理的横向科研项目“差不多已有上百个”,“真实的一年也没有几个”。

公开报道显示,横向科研项目造假,以各种名目套取科研项目经费等问题,近些年已成为科研领域的顽疾。

今年上半年,全国多所高校开展横向科研项目倒查三年行动,自查自纠虚增科研项目体量、横向项目缺乏管理、项目经费使用不规范、挪用结余科研经费等多方面问题。

全国至少20所高校倒查横向科研项目

据不完全统计,今年上半年全国至少20所高校发出过有关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或科研经费管理使用自查自纠的工作通知。

海南大学科学技术发展院、长沙理工大学等院校发布了关于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凡是在2023年1月至2025年12月内立项、在研、结题的项目,均在自查自纠范围内。

铜陵学院、宝鸡文理学院等院校发布了关于开展科研经费自查工作的通知,对科研经费使用情况倒查5年。2021年1月至2025年12月,所有产生经费支出的科研项目,包括纵向项目、横向项目等,均在自查自纠范围内。

中国新闻周刊从某211高校了解到,学校官网并未发布相关通知,但该高校内部已要求二级学院展开自查,并对科研经费报销和发票开具做了培训和规定。

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主要集中在项目真实性与经费使用方面:包括是否存在虚设项目或虚增科研体量问题;项目经费使用是否合理、合规,是否虚假列支、虚开发票套取科研经费等。

另外,有部属高校在下发科研经费自查自纠通知时提到,这是根据教育部相关工作部署而组织开展的。有省属高校下发通知时提到,自查自纠是教育部和(省)教育厅的工作要求。

某省委宣传部的一位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省教育厅决定开展横向科研项目自查自纠工作,是因为前期在巡视、审计时发现省属高校在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中存在一些普遍问题。

疑似存在虚设横向科研项目产业链

在小红书、抖音等App上,有诸多推广横向科研项目的广告。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虚设横向科研项目之所以有市场,与横向科研项目的“功能”密切相关,不少高校将横向科研项目与考评、职称、绩效工资收入挂钩。横向科研项目研究内容与委托方需求紧密相关,经费多来源于委托单位。与之相对的纵向科研项目,一般是由政府部门或科研机构下达和资助的研究项目,资金来源为财政拨款,虽然经费充足但申请难度大。

某211高校副教授李明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高校对教师的考核,主要体现在教学和科研两方面。对于近两年入职的教师,该高校要求他们在三五年内主持国家级或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或者科研项目(包括纵向、横向)到位经费达到百万元,未达目标则解聘。

他提到,对于入职多年的高校教师,高校按照聘期(一个聘期三年)考核。聘期内要求教学和科研达到相应的分数。教学方面,按时完成授课即可得到相应分数。科研方面,教师或者发表高水平学术论文,或者科研项目(包括纵向、横向)保底到账经费二三十万元。未达目标则扣科研绩效工资,若考核再达不到,则转岗为行政人员。转岗后,收入大幅降低。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纵向科研项目竞争激烈,为完成考核及职称晋升,有教师会选择与企业合作虚设横向科研项目。

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以高校教师身份,请林某帮忙找企业合作,虚设横向科研项目,以达到完成考核的目的和副高职称晋升目标。

林某向记者发来了近期运作“成功”的两个案例,案例包括带公章的合同、发票、银行转账记录、微信群聊天记录,以及带水印的证明材料。

其中一个案例是有关硅晶圆厚度快速测量关键技术研究的横向科研项目,甲方是深圳市某技术公司,乙方是某985高校,双方签署技术开发合同,项目经费是100万元。

该合同盖有上述高校合同专用章,合同边缘有骑缝章。林某还提供了甲方向乙方转账100万元的电子银行回单(盖有银行专用章)、电子发票,以及某省技术合同认定审核证明。

为验证双方合作项目的真实性,中国新闻周刊以乙方高校教师身份,向该校相关机构询问详情。相关机构工作人员回复称,此项目已通过立项,项目经费到位情况需咨询项目负责人。

林某提供的发票显示,甲方已向乙方转账100万元。林某表示,由于该高校报销时间长,且甲方要在两个月内收回100万元,中介公司便垫付此资金,钱款返还给了出资方甲方。

有高校人士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判断一个横向科研项目是真是假,出资方资金是否回流到出资方,是重要的判断指标。若资金回流证据链完整,那证明此横向科研项目极可能是假的。

一位服务过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的地方干部告诉中国新闻周刊,企业有动力去配合高校教师虚设横向科研项目。一方面有利于企业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评定,获得政府补贴和享受优惠政策;另一方面横向科研项目资金可冲抵企业的一部分研发费用,省去企业应缴的一部分所得税。

面对中国新闻周刊的质疑,林某提供了其工作的场景视频,并在视频中展示上述合同的纸质版,同时又展示与其他高校教师的微信聊天记录。

林某说,“(发给你的)学校公章我都没有打码(图片未经过模糊处理),这个(公章)造假是犯法的”,“(技术开发合同)技术认定官网可以查,这个不可能造假的”。

横向科研项目乱象存在深层次原因

横向科研项目方面存在多种乱象,套取国家科技成果转化补贴是其中一种。林某自称,在科研成果转化方面,高校教师和企业可以合谋骗取国家补贴。

林某提供了一份正在运作的、有关矿山装备无人巡检方面的技术转让合同。合同列有多个专利名称和专利号,某某科技大学是专利权人。中国新闻周刊通过国家知识产权局官网验证后发现,这些专利均真实存在。

据林某所述,具体套取补贴过程是:中介公司负责将该科技大学的多项专利打包,以550万元的价格卖给企业。该校相关教师以横向科技项目的形式将550万元报销出来,钱款最终返还给企业。中介公司还会向该校相关教师收取55万元的服务费。

林某表示,通过科研成果转化,该科技大学相关教师将获得国家科技成果转化的补贴,按照该校教师的说法,补贴足以覆盖成本(55万元服务费)。

除了教师主动与企业合谋套取国家科研方面补贴,有高校教师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称,高校之所以存在虚假的横向科研项目,深层次原因是科研项目与高校考核和职称晋升挂钩。

东部某省理工院校副教授史浩南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该省教育厅对省属高校有考核要求,科研经费数额是其中重要指标。省教育厅考核省属高校,省属高校则考核教师。

他提到,高校对教师横向、纵向科研项目均有考核,若未能申请到纵向科研项目,教师可以以横向科研项目折抵。到账的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越高,折抵的分数就越高,绩效工资就越高。

横向科研项目除与考核、绩效工资挂钩外,还与职称晋升、学者身份评选挂钩。北京某大学教师刘政昊称,横向科研项目经费多,可在评选学者身份时视同达到相应的条件。

李明辉告诉中国新闻周刊,其所在高校职称评选,教师获得的科研项目(包括纵向、横向)经费数额是重要参考指标。

他提到,参评副高职称,到账科研经费需几十万至几百万元;参评正高职称,所获科研经费需几百万至一两千万元。

东部某省211高校副教授段博文告诉中国新闻周刊,有的地方院校层次不高,科研经费较少,因而对教师考核标准高。有高校教师为考核达标而选择虚设横向科研项目。有高校实行“非升即走”制度(固定聘期内晋升为副教授,否则不再续聘)。有的青年教师难以申请到国家级、省部级纵向科研项目,为保住工作会虚设横向科研项目。

横向科研项目存在管理漏洞

横向科研项目存在管理漏洞,是部分教师能套取经费,并将资金顺利还给中介或企业的重要原因。

在多位业内人士看来,纵向科研项目是财政出资、预算审批,且有财务审计和巡查,管理非常严格;横向科研项目是市场化委托行为,部分院校管理相对松懈,这是存在乱象的原因之一。

有高校教师向中国新闻周刊分析称,在以往的观念中,有教师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视作“自己口袋中的钱”,前些年虚列支项、虚开发票的现象不鲜见。

中国新闻周刊了解到,不同院校对横向科研项目报销要求不同,有高校可报销招待费、汽车加油费等费用,有高校则不能报销与科研无关的费用,也有高校严格管理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虚开发票是套取科研经费的重要方式之一。中介林某称,高校教师需要何种发票,可列一个清单,中介公司可以提供相应的发票以供报销。

在横向科研项目管理中,偷税是乱象之一。有高校教师表示,教师劳务费可占到科研经费的60%,若以劳务形式给教师发放酬劳,则教师可能要缴纳20%以上个人所得税。

为避开本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有教师会以给学生发劳务费的形式避税,每个学生每年有6万元个人所得税免税额度。发完劳务费后,教师再将资金从学生手中收回,以此逃避缴税。

北京师范大学法学院教授刘科分析称,虚构学生劳务,发放劳务费后收回资金,此举本质是虚列成本、虚假纳税申报、分解自身应税劳务收入,属于税收征收管理法规定的违法行为。

也有教师会以虚列支出、虚开发票的形式偷税。财务顾问孔德宇分析称,以虚开发票的形式,逃避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这是利用税收政策不同和税率差实现的。不管开具专票还是普票,税点都远低于教师个人应缴纳的所得税税率。

刘科告诉中国新闻周刊,虚开发票本身是违法行为,教师若以此方式套取横向经费、规避劳务个税,是虚开发票和逃税的双重违法行为。依据发票管理办法,面临的后果是没收全部违法所得,即套取回流的经费全额追回上缴,以及虚开发票专项罚款和纳税信用惩戒。

他提到,依据税收征收管理法,可全额追缴少缴的个人所得税,加收滞纳金以及罚款。若情节严重,符合逃税罪或者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罪、虚开发票罪构成要件的,可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文中李明辉、刘政昊、史浩南、段博文、孔德宇皆为化名)

【责任编辑:乔峰】
转载请注明来源:财信网(财信中国)
上一篇 广西横州大片茉莉花田被淹 全国超八成茉莉原料产自这里 茶商最新回应 下一篇 国际巨头,面临1.4万亿美元罚款!被指控侵害未成年人权益
评职称,“经费需几百万至一两千万”

🚩 举报/反馈

违法有害信息
虚假信息
抄袭/洗稿
标题党/夸张
内容错误
其他问题
请尽量提供详细信息,最多500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