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四部门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汽车产品创新设计和研发测试验证有关管理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直指近年来愈演愈烈的“速成造车”乱象。
文件明确,可靠性验证试验里程不低于3万公里,环境适应性验证周期不少于1年、须包含“两冬一夏”(高寒-高温-高寒)试验,并对隐藏式门把手、零重力座椅等创新配置明确了安全评估前置要求,划定了禁止或限制使用的红线。消息一出,多家车企于近期便组织内部研读和自查。
当“研发周期”被压缩成“营销话术”
“所谓‘速成车’,是指那些过度压缩研发周期、删减实车验证流程而仓促上市的车型。”正如汽车行业分析师刘志超所言,有统计显示,部分车企将传统燃油车36个月以上的完整研发周期压缩至18个月甚至更短,测试里程从500万公里砍到100万公里,有的项目仅做20%的真实测试,其余依赖仿真替代。高温、高寒、高腐蚀等极端环境标定环节被跳过,本该覆盖全场景的耐久验证被大幅简化。
对于普通消费者而言,“速成”的后果不是参数表上的数字,而是方向盘后面真实的风险。底盘受力构件、制动系统、门锁门把手等在极端工况下可能出现的断裂和失效,是任何营销话术都无法遮蔽的物理事实。
在一些车主社群中,“提车3小时,红布没摘就回店修电控”“高速电池鼓包”之类的经历并不罕见。花了18万元购入全新纯电轿车的车主王艺(化名)告诉记者,半年内续航从标称的520公里缩水到430公里,检测显示电池包单体压差超标,而售后能做的只是推送修复性OTA。
“买车的时候销售说这车经过了多少万公里测试,结果出了问题全靠OTA打补丁,我们不就是花钱当试车员吗?”另一位准备购车的年轻消费者冯程浩(化名)则表示,自己在选车时会刻意避开那些“上市太快”的新品牌,“不是不信任新技术,而是不想把安全交给运气。”
北京市盈科(深圳)律师事务所律师于大钊在谈及“速成车”这一话题时表示,从法律视角看,研发周期短本身并不当然等同于产品存在缺陷。法院审理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关键看车辆是否存在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不合理危险,重点审查故障表现、技术标准、同批次故障、测试验证记录及专业鉴定,而非单纯比较“研发用了多少个月”。
因此,消费者主张产品责任,原则上应就产品缺陷、损害及因果关系提供初步证据,但不必进一步证明车企究竟为何压缩研发周期。
考虑到核心技术资料掌握在车企手中,消费者可申请法院调取、证据保全或司法鉴定;车企无正当理由拒交证据的,可能承担不利后果。此外,《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三条规定,购车后六个月内发现瑕疵发生争议的,经营者承担有关瑕疵的举证责任。
与此同时,在速成车的欺诈认定上,关键不在于车企是否通过OTA补齐了功能,而在于销售时是否故意隐瞒足以影响购车决定的重要事实,或者对车辆现有功能、安全性作出虚假承诺。
“正常的软件优化、功能迭代本身并不违法。但如果某项宣传为‘交付即具备’的功能实际上尚未完成验证,车企明知却仍按成熟功能销售,又不作明确提示,就可能侵害消费者知情权,情节符合条件的可以认定为欺诈。”于大钊对记者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消费者可依法主张增加赔偿购车价款三倍,但并非“有质量问题就退一赔三”,解除购车合同也须具备相应法律条件。
值得注意的是,“量产车与送检车不一致”的问题同样值得关注。于大钊提醒,首先要区分正常的生产调整与违反准入要求、合同承诺的实质性变更。如果差异涉及安全性能、核心技术参数或购车时明确承诺的配置,消费者可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及购车合同,要求修理、更换、退货或赔偿。维权时应固定购车宣传、配置清单、车辆识别代码、检测报告等证据,并申请调取申报资料。监管部门则应依法形成的抽检报告、行政处理决定可以作为民事诉讼证据,但仍须核对其对应车型、批次及检测事项,经过质证并由法院综合认定。
更长远地看,车企破产后消费者权益如何保障的问题也不容回避。于大钊建议,对制动、转向、电池等高风险关键系统探索强制产品责任保险或专门赔偿保障机制,并建立长期维修保障、关键数据留存和召回资金安排,避免企业一旦退市,消费者便陷入无法维修、无法取证、无法获赔的困境。
质量底线决定出海上限
四部门此次征求意见稿的核心逻辑,是将安全评估的环节从“上市后修补”前移到“研发早期”。准入逻辑从“满足国标即可”转变为“研发充分验证方可准入”,验证不足不予公告。
与此同时,OTA监管也在收紧。此前已有规定明确,企业实施OTA升级消除缺陷、实施召回的,须按照缺陷召回程序办理,不得以远程升级替代召回,更不得借此掩盖既有安全风险。从研发验证到售后升级,一条覆盖产品全生命周期的质量约束链条正在成形。监管的收紧不是在限制创新,而是在为创新划定不能退让的底线。
将视线拉远,“速成车”问题的影响早已不限于国内市场。中国汽车出海正处在从“性价比”和“渠道扩张”向“全流程质量管控”转型的关键阶段,而海外市场的监管刚性和品牌容错率与国内完全不同。
在刘志超看来,一旦出现结构性安全缺陷,海外市场的召回成本、品牌损失和监管处罚都会远高于国内。对于志在全球的中国车企而言,一款在本土市场依靠“先上市再迭代”跑出来的产品,到了海外便可能成为一次性透支品牌信用的隐患。全球化的竞争,最终比拼的不是谁的新车下线更快,而是谁的质量体系能在不同法规环境和消费文化中保持一致的可靠性。
中国新能源汽车的领先优势来之不易,它建立在完整的产业链、快速的技术迭代和敏锐的用户洞察之上。正因如此,才更不能让“速成”的逻辑侵蚀这份优势的根基。
当速度不再是唯一的度量衡,那些愿意在试验场上多跑3万公里、在极端环境里多待一个冬天的企业,才配得上全球市场的入场券。消费者不应该成为任何一家企业追赶时间表的代价,而一个产业的成熟,恰恰始于学会为那些看不见的验证环节付出应有的耐心。
全球化的竞争,最终比拼的不是谁的新车下线更快,而是谁的质量体系能在不同法规环境和消费文化中保持一致的可靠性。
中青报·中青网记者 张真齐 来源:中国青年报
2026年10月21日 06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