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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部门:进一步规范汽车企业供应商账期管理

2026-09-07 20:41 来源:中国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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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新网9月7日电 据“工信微报”微信公众号7日消息,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联合发布了《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

汽车企业对供应商账款支付期限过长是非理性竞争的典型表现,增加了供应商特别是中小企业的经营压力,影响产业链供应链稳定和经济畅通循环。2025年6月,17家重点汽车企业公开作出“支付账期不超过60天”的承诺,一年来,重点汽车企业平均账期有效缩短。

《通知》坚持问题导向,聚焦《支付规范倡议》实施过程中的主要问题,针对性提出账期起算清晰明确、验收工作规范高效、按期足额支付账款、支付方式合规便利、议价期间先行支付、中小企业优先保障等要求。可以简单概括为五个方面。

一是进一步规范账期起算时间。明确账期自供应商交付货物、工程、服务并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考虑连续性供货实际,为避免增加供应商、汽车企业负担,对月度供货2次及以上的供应商,要求自连续供货周期的中点时间到完成账款支付的时间不应超过账期的上限。

二是进一步规范验收行为。要求汽车企业在接收货物、工程、服务后,在合理期限内完成验收。其中,一般零部件等生产性物料应在3个工作日内完成,确需装车验证的零部件应在5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是进一步规范支付期限要求。要求在合同中约定账款支付期限,约定的期限不应超出公开承诺的期限。超出约定支付期限的,要求依法支付利息。支付时间一般以现汇时间为准,统一对“支付”的认定。

四是进一步规范支付方式。鼓励使用现金支付,不强迫或变相强迫供应商接受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供应链票据等非现金支付方式,使用的应控制比例并约定贴现成本的承担方式。

五是进一步规范议价期间支付要求。为避免因价格未谈妥影响合同执行,明确提出议价期间账款支付要求。连续性供货的可按不低于最近一次合同价的90%、非连续性供货的可按不低于参照行业平均价或开发定点单价的70%先行支付,并按最终价格多退少补。

两部门印发《关于推动汽车企业规范供应商账款支付 优化账期管理的通知》(附解读)


【责任编辑:乔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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